碩士班修業要點(適用108學年以後入學)

長庚大學醫務管理學系

碩士班研究生修業要點

2000118日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

2002925日經系務會議修訂通過後實施

20021023日經系務會議增修通過後實施

200378日經系務會議增修通過後實施

2003716日經系務會議增修通過後實施

2004726日經系務會議增修通過後實施

2004127日經系務會議修訂通過後實施

2005104日經系務會議修訂通過後實施

2006516日經系務會議修訂後實施

200666日經系務會議修訂後實施

2008114日經系務會議修訂後實施

2013226日經系務會議修訂後實旎

2018911日經系務會議修訂後實施

201942日經系務會議修訂後實施

一、論文指導教授之選定

醫務管理學系碩士班研究生(以下簡稱本碩班學生)之論文指導教授,應為本校助理教授以上之專任教師。本碩班學生應於第一學年結束前,提出經本系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簽名之【研究生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】;經以書面提出申請並經系務會議同意者,得選定系外助理教授以上教師為論文共同指導教授。

二、課程修讀計劃

本碩班學生於每學期修讀課程前,須由指導教授在選課單上簽字以示同意修課內容。

  1. 本碩班得申請抵免學分之審查,須於第一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前四週向系辦公室提出,抵免上限為9學分。
  2. 本碩班授課老師得視學生背景,予以補修大學部相關課程。
  3. 本碩班學生至少修滿依必選修科目表所認可之36學分(包括碩士論文)。

三、碩士論文計劃書之提出

本碩班學生在修業滿一年後,在學期開學後十二週內,須提出經指導教授簽名之【研究生論文研撰計劃表】。所提碩士論文計劃需通過本所舉行之公開審查,口試委員以三人為限,以聘請本校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為原則,並於第一學期最後一週前通過審查。

 四、碩士論文學位考試

  1. 學位考試依教務處公告時程及方式分二階段進行,第一階段需依規定時間提出「研究所應屆畢業研究生成績審核表」申請,申請通過後始得進行第二階段申請學位論文考試,需列印「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時間申請表」提交至本系。
  2. 口試委員資格:除具有部定助理教授資格()以上或有博士學位者;其他不具前述資格,經系務會議審查其學經歷資料通過,同意聘任者。
  3. 口試委員人數規定:口試委員以三人為原則,論文指導教授人數不得高於口試委員二分之一,其他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  4. 研究生論文提交時間按教務處公告辦理。

五、論文撰寫語言:以中文為主,但英文亦可。

六、本碩班學生應於申請學位考試之前完成下列其中一項英文檢定或依「長庚大學醫務管理學系碩士班研究生英文能力檢測實施方案」相關規定,始能取得畢業證書。

  1. 托福舊制(PBT)至少達525()以上。
  2. 托福新制(IBT)至少達70()以上。
  3. 雅思(IELTS)至少達5.5()以上。
  4. 通過全民英檢(GEPT)中高級初試以上。
  5. 多益(TOEIC)至少達640()以上。
  6. 博思(BULATS)至少達48()以上。
  7. 選修碩士班全英文課程(2學分以上)並及格者。

七、本要點未盡事宜,請依學校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