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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實習公告】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110學年暑期實習

地       點:國健署台北及台中辦公室。
申請資格:實習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達 75 分以上者。
名       額:國健署慢防阻台北辦公室1名、監測組台中辦公室2名。
申請時間:4月6日前送至系辦,或4月20日親自送達國健署。
申請程序:由學校來函申請,並檢附學生實習前一個學期之成績證明及實習計畫書。申請時請註明預計實習期間、實習地點,或由國健署代為安
排。

申請實習相關文件請參看國健署網站說明 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Detail.aspx?nodeid=129&pid=1351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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