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庚大學醫務管理學系
碩士班研究生修業要點(適用106學年(含)以前入學)
2000年11月8日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
2002年9月25日經系務會議修訂通過後實施
2002年10月23日經系務會議增修通過後實施
2003年7月8日經系務會議增修通過後實施
2003年7月16日經系務會議增修通過後實施
2004年7月26日經系務會議增修通過後實施
2004年12月7日經系務會議修訂通過後實施
2005年10月4日經系務會議修訂通過後實施
2006年5月16日經系務會議修訂後實施
2006年6月6日經系務會議修訂後實施
2008年11月4日經系務會議修訂後實施
2013年2月26日經系務會議修訂後實旎
2018年9月11日經系務會議修訂後實施
一、論文指導教授之選定
醫務管理學系碩士班研究生(以下簡稱本碩班學生)之論文指導教授,應為本校助理教授(含)以上之專任教師。但經研究生書面提出申請,經系務會議同意,得選定校外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作為論文共同指導教授。
二、課程修讀計劃
本碩班學生於每學期修讀課程前,須由指導教授在選課單上簽字以示同意修課內容。
本碩班得申請抵免學分之審查,須於第一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前四週向系辦公室提出,抵免上限為9學分。
本碩班授課老師得視學生背景,予以補修大學部相關課程。
本碩班學生至少修滿依必選修科目表所認可之36學分(包括碩士論文)。
三、碩士論文計劃書之提出
本碩班學生在修業滿一年後,在學期開學後二週內,須提出【研究生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】之申請。申請後十週內,必須提出經指導教授簽字之【研究生論文研撰計劃表】。所提碩士論文計劃需通過本所舉行之公開審查,口試委員以三人為限,以聘請本校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為原則,並於第一學期最後一週前通過審查。
四、碩士論文學位考試
學位考試依教務處公告時程及方式分二階段進行,第一階段需依規定時間提出「研究所應屆畢業研究生成績審核表」申請,申請通過後始得進行第二階段申請學位論文考試,需列印「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時間申請表」提交至本系。
口試委員資格:除具有部定助理教授資格(含)以上或有博士學位者;其他不具前述資格,經系務會議審查其學經歷資料通過,同意聘任者。
口試委員人數規定:口試委員以三人為原則,論文指導教授人數不得高於口試委員二分之一,其他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研究生論文提交時間按教務處公告辦理。
五、論文撰寫語言:以中文為主,但英文亦可。
六、本碩班學生畢業前須通過下列其中一項英文檢定或依「長庚大學醫務管理學系碩士班研究生英文能力檢測實施方案」相關規定,始能取得畢業證書。
托福舊制(PBT)至少達525分(含)以上。
托福新制(IBT)至少達70分(含)以上。
雅思(IELTS)至少達5.5分(含)以上。
通過全民英檢(GEPT)中高級初試以上。
多益(TOEIC)至少達640分(含)以上。
博思(BULATS)至少達48分(含)以上。
選修碩士班全英文課程(2學分以上)並及格者。
七、本要點未盡事宜,請依學校規定辦理。